加拿大調漲專利收費標準
自 2024年1月1日起,加拿大知識產權局 (CIPO) 將調漲官費。特別是對於標準實體,費用上漲幅度很大,根據申請項目的不同,費用上漲幅度在 25% 到 36% 之間。
CIPO 解釋費用變化反映出當前的結構性赤字狀況,並使CIPO恢復財務可持續性。
如果申請人在2024年支付費用,並且之前已收到列出2024年費用的信函,則申請人將需支付CIPO網站上公佈的2024年費用金額,即使信函中列出的2024年費用是不同金額。
需注意函文不會被撤回,也不會重新寄出更正後的費用金額。
小實體資格放寬
目前適用小實體的員工人數門檻為50人以下(含)。
自2024年1月1日起,適用發明專利申請案的小實體的申請人的僱員必須是99人以下(含)、或者申請人是一所大學。
此外,所有擁有專利權或對於申請人具有控制權的實體都必須滿足相同條件。
換句話說,一個申請案能夠適用小實體的資格,除了申請人自身擁有少於99名的員工或是一所大學外,自參與加拿大專利制度前,申請人不能曾被超過99名員工的公司控制或授予權利給任何超過99名員工的任何公司。
無論何時提出的專利申請案皆適用此小實體狀態的變動。
因此,對於目前處於標準實體費率的申請案而言,如在最初參與加拿大專利制度的時點(即透過PCT在國家階段進入加拿大或於加拿大申請專利)符合新的小實體要求,自2024年1月1日後,可考慮將申請案轉成適用小實體,以減低費用。
專利細則第44(2)條
小實體狀態條件如下:
國家申請案(非經PCT、非分割案): 申請日當下,申請人是大學或無下列情事:
(i)受非大學的超過100人的實體控制,或
(ii)曾移轉或授權或基於非附帶條件的移轉
或授權義務而進行移轉或授權給非大學
的超過100人的另一方。
國際申請案(經PCT): 進入國家日當下,申請人是大學或無上述(a)(i)或(ii)的情事。
分割案:本項所有條件於母案均符合者才可適用。
